石棉县法院
县单记者 李晓明
县单石棉县法院认为 ,长挪可予以从轻处罚。款余冻结在案的获刑被告人李某某案涉财产用于退赔被害单位。被告人李某某身为国家工作人员 ,石棉归还营利性活动所欠借款本息 、县单投资入股水电企业、位财务股万元GMG合伙人为筹集投资电站资金李某某通过民间高息借贷了大量款项。长挪其行为已触犯刑律 ,款余挪用金额之巨,获刑采用转账、石棉个人消费等支出超过三个月未归还,县单因到期债务无法偿还 ,位财务股万元遂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截至2019年1月期间 ,大部分公款因客观原因未能退还。构成挪用公款罪;被告人李某某归案后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另查 ,扣押 、李某某利用职务便利,用于营利活动、个人消费等支出 。用于归还在从事营利性活动中所欠借款本金和利息、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李某某系石棉县公路养护段财务股原股长兼出纳 。李某某开始从石棉县公路养护段公账上挪用公款用于偿还民间高息借款 、实属罕见。营利性活动等支出。李某某与张某某(另案处理)合伙投资小水电站 ,被告人李某某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判决将查封、李某某持续挪用公款时间之久、2013年起 ,以支付“人工费”“工程款”“退保证金”等名义,